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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20 16:14:3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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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麻烦”?
申报失误背后的合规代价
源鑫合规工作室

行政处罚案例
经海关调查,当事人x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2025年4月17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一票货物,报关单号为xxxx20250000xxxxxx,申报品名赖氨酸盐酸盐,申报总价567000美元。经调查该票报关单总价申报错误,实际应为56700美元,货值误差值3658697.91元人民币,可能多退税款475631元人民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价格申报不实可能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以上行为有海关交款通知书、海关保证金专用收据、 收取担保凭单、案件线索移交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箱单、合同、查验记录单、证人情况说明、当事人查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申报不实的违法行为。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缴纳担保,认错认罚,符合从轻处罚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七条,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0.8万元整。
案例解析
根据以上案例:
可以看出该报关企业明显是犯了“低级错误”,申报的总价多了一个“0”,属于高报价值,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高级麻烦”。我们都知道出口退税是国家鼓励外贸发展的重要政策,其核心在于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国际竞争力。申报数据的准确性是退税管理的基础,其中出口金额作为核心申报要素,一旦出现错误,首先,将直接影响海关的出口统计数据,触发海关统计科核查。若金额差异较大,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影响企业信用等级。其次,高报金额会导致出口退税金额虚高,若企业据此申请退税,可能被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后果非常严重。此外,还会影响收汇、外汇核销等等。
本案例当事人报关单总价申报错误,其行为涉嫌价格申报不实可能影响国家出口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第十七条之规定,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致使发生本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对报关企业处货物价值10%以下罚款,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报关活动;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鉴于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主动缴纳担保,认错认罚,符合从轻处罚情节。海关决定给予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
风控合规要点
因为“低级错误”引发的“高级麻烦”,后果可想而知。企业应建立全方位的内部风控体系,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展开。首先,建立严密的内部审核流程,实行双岗复核,逐项确认。复核人应独立于制单人,重点核对金额、数量、币制等关键信息。其次,实行系统复核,逻辑校验。通过关务系统智能比对历史申报数据或设置价格预警参数来进行逻辑控制。最后,加强风险意识培训,充分利用主动披露政策,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以制度规范流程、以技术替代人工、以培训强化意识,同时保持与海关和税务机关的良性互动,方能在享受退税政策红利的同时,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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